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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销售模式,关于收入,关于注塑加工调控系统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注塑成型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塑成型装备(或称注塑机)是加工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作母机,智能化的注塑成型装备是塑料制品行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生产不可或缺的高端装备,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医疗大健康、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物流、建材、环保、精密 3C 电子、包装、玩具等众多领域。
关于销售模式。发行人于每年年初统一制定并发布销售政策,并在政策中确定当年返利的具体政策和计算依据,发行人根据销售服务费政策对代理商代理销售收入计提销售服务费。在具体的销售政策上,除特殊情况外,境内代理商适用于相同的境内销售服务费政策及计提比例,不存在明显差异。境外代理商根据所处境外地区适用于不同境外的销售服务费政策,因境外地区的不同而在计提比例上存在差异。综上,整体而言,发行人与境内主要代理商约定的销售服务费政策及计提比例基本相同,境外主要代理商因所处地区不同,在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上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及经销商大部分为长期合作,合作年限在 3 年以上的经销商及代理商数量占比 80%以上。公司代理商及经销商整体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均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每年年初发布销售政策,与代理商及经销商重新签订《销售服务合作协议》,均按政策及协议执行,责任清晰,盈亏自负。代理商及经销商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其人、财、物均独立于发行人,不存在代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关于收入。在销售合同未约定需要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发行人外销收入以出口报关单作为收入确认单据,部分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公司排期安排,存在 5 台注塑机实际出口日期晚于申报出口日期的情况。本次申报严格依据实际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标准,调减营业收入 202.76 万元。
在销售合同约定需要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发行人内销收入以安装调试报告作为收入确认单据,前次申报,6 台注塑机的安装调试报告由于传递不及时,公司于期后收到安装调试报告并计入收到调试报告当期,本次申报依据安装调试报告的验收日期确认收入,调减营业收入 241.03 万元。
发行人注塑云产品以调试报告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注塑云作为一项新产品,兼容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处于持续改善阶段中,客户也处于试用产品阶段。经签署调试报告后,部分客户对产品使用效果未达预期,对付款存在争议,申报会计师根据期后协商的情况,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追溯调整,调减营业收入 320.64 万元。
关于注塑加工调控系统。公司自主研发注塑加工调控系统,属于塑料加工调控系统的一种。公司根据自主设计方案采购相应组件组成塑料加工调控系统,并应用于公司智能注塑成型装备。报告期内,公司应用注塑加工调控系统的产品包括 BU、BI、BE、BH、BS、BM、BD 七大系列注塑机以及自动化产线,所形成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9.79%、94.44%、 96.93%。综上,公司产品包含了自主研发制造的塑料加工调控系统。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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